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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川成同志在全省环境保护规划财务工作会上的讲话


来源:四川环保网       发布时间:2012/8/20 9:01:16     点击率:93

环保工作通报

第51期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在全省环境保护规划财务工作会上的讲话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隋川成

(2012年8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我省环保规划财务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十二五”我省环保规划财务工作。总结和研究部署跨度十年的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不仅关系到我省环保规划财务工作未来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环境保护事业未来的发展。希望大家,聚精会神,群策群力,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当前和未来环境形势的基础上,把握“十二五”环保规划总体思路要求,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

第一、充分肯定“十一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

“十一五”以来,我省环保规划财务系统,围绕统筹协调、谋划长远、有效保障三大基本职能,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财务保障和制度建设、环境统计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十一五”环保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有效地提供了“十一五”环境管理的统计服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异成绩。

(一)环保规划实施到位率高。《四川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是我省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环保规划。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07]6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全面组织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实施。到2010年末,除城市生活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外,其它“十一五”环保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主要指标完成率达到81.25%,比“十五”提高约9个百分点。尤其是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投入,规划11亿元,实际投入11.68亿元,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这是我省环保能力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开展“十一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的部署要求,我们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终期评估,反映出的主要成效表现在:

一是生态省建设稳步推进。2006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设生态四川”,全省上下开展了生态省创建工作。到“十一五”末,全省重点推进建设的60个县(市、区)中已有26个达到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县标准,其中有9个县(市、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县,8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9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核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89个、省级生态村2002个、省级生态小区608个、省级生态家园32907户,绿色学校2110个,绿色社区332个绿色军营1个;建成了国家级生态县2个(温江区、双流县),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71个。森林覆盖率达到34.8%。

二是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2005年,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5]144号),全省上下开展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十一五”期间,成都市、绵阳市获得国家级模范城市称号,攀枝花市、遂宁市、乐山市、广安市、巴中市、西昌市等19个市(县)创建达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被省政府命名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三是城乡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不断提升。2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达二级以上天数平均351天,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城市比例达到92.7%,较2005年提高12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五大水系120个省控监测断面中,2009年83.3%的断面达标,干流明显优于支流;5个出川断面水质优良,达标率明显提高,由2005年68.4%提高到2009年的83.3%。岷江、沱江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2009年岷江、沱江干流水质达标率100%,达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还两江(沱江、岷江)清水”目标要求,实现了省人大早在1992年和1998就提出治理沱江和岷江污染决定的目标要求。

四是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到位。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恢复专项规划》,我们组织实施了全省环保系统震灾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在指导全省环保系统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的同时,重点负责规划中省直管的6个环保恢复重建项目,集中打捆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和全省环境质量项目2个。尤其是千方百计争取灾后重建规划的中央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项目)下达地方实施,为我省核与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赢得了历史性的机遇。到 “十一五”末,规划项目基本实施到位,开启了我省环境监测能力和核与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的新篇章。

(二)环保投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以来,我们抓住国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运作成功了新设立总量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环保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三大体系”建设配套资金项目、基层环保业务用房配套资金项目等。新开一个专项,就拓展了一个领域,对环保工作领域的深化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尤其是通过省委省政府“十五”时期开展“十大惠民行动”、“民生工程”等重大部署活动,在排污费的使用管理政策上有了重大突破。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四川“十大惠民行动”方案〉和〈2007年四川“十大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2007]32号)文件,确定“省、市(州)、县(区、市)可用的排污费40%用于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为提升我省环保能力建设发挥了重大历史作用,切实改变了全省环保系统“小马拉大车、小樑撑大厦”的局面。

“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经常性环境保护投入共计433.65亿元,其中中央下达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类资金323.53亿元,地方资金110.12亿元(其中用于工业污染治理资金83.59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6倍以上。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超过1000亿元,超额完成了规划投入800亿元的目标任务。其中,省级环保部门预算五年达17.62亿元,比“十五”时期3.15亿元增加了14.47亿元,增长459.37%。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在年终追加预算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这是环保部门预算(拨款)史上前所未有。尤其是2008年因汶川特大地震影响全省经济下滑、财政收入大减的情况下,2009年财政预算仍增幅高于GDP增幅,这是十分难得的。五年来,争取国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68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3893万元增加了9.29亿元,增长2386.33%。其中,2010年获得国家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额突破3亿元大关。环保投入的不断增长,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行,保证了事业的持续发展,保持了廉洁从政的工作作风。同时,省级环保财务管理迈上了新台阶。2007年省环保厅第一次获得财政财务决算三等奖表彰,2008年和2009年财政财务决算工作实现“两连冠”,获得财政厅一等奖表彰,2010年再获得二等奖表彰,实现了“三年理顺财务管理”的工作目标。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发生的形势下,全省环境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从“十一五”开始预算年度环境应急资金,而且逐步增加,到“十一五”末年度预算环境应急资金2000万元,比“十一五”初年度预算翻了两番多。尤其在应对汶川特大地震、雨雪冰冻灾害中,紧急调度省级环境救灾资金500万元,争取国家环保部下达灾后环保监管能力恢复和应急监测资金和物资2亿多元。对灾后生态恢复与重建工作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为纳入国家灾后重建规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争取国家规划投资震灾恢复重建资金17亿元,从根本上改善了灾区环境监管能力和条件。

(三)环境统计能力较快提高。“十一五”时期,首次通过公开招考配备环境统计专业人员一人,这是四川环境统计历史上的第一次。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五年省级安排环境统计能力建设资金2750万元,争取国家环境统计能力建设资金395万元,为全省21个市(州)和181个县(区市)环保局环境统计工作全面配备台式和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设备设施。这是四川环境统计史上前所未有的。加强环境统计数据分析,开发运用环境统计成果,充分发挥环境统计的作用。坚持开展绿色GDP核算和环境污染损失调查,加强环境统计数据库建设。开展环境经济形势分析,开展环境友好型社会研究。

(四)环保规财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十一五”期间,省环保厅(局)制发了“两个暂行办法”(即《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这是省环保厅(局)建立以来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省环保厅制发或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环保项目的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可研报告编制、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审批、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26个资金项目管理全过程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全面整理了省环保厅(局)建立以来的机关财务档案资料,逐步规范环保财务和环保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使环保资金、项目的档案管理步入制度化轨道。

“十一五”以来,通过全省环保规财系统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环保项目组织申报、咨询论证、审查审批、实施监管、验收考评和违规处罚等制度,全面规范环保项目管理规程,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2007年开始,四川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查,实行“部门会审”(省财政和省环保两家联合组织环保项目的技术和财评)、“交叉论证”(环保科研机构编制的可研项目与非环保科研机构编制的可研项目交叉进行技术咨询论证)、“三方制约”(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财务部门全程参与、相互制约)、“两库建设”(建立环保技术专家库和环保项目库,随机抽取环保专家审查项目,随机抽取环保项目库的项目予以安排)、“网上公示”(在省环保网上对每批次拟安排的环保项目面向全省公开公示一周)、“属地管理”(环保项目的实施监管属地化,省财政和环保部门抽查1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评价”(财政厅和环保厅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违规处罚”(收回资金、制裁项目申报单位和可研编制单位)等,管理程序和方法积极稳妥,资金使用管理安全有效,得到了省纪委监察部门、省审计和财政等监督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环保资金项目管理严格。“十一五”期间,省环保厅(局)连年开展全省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大检查。每年或接受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和省审计厅审计监督,或接受省财政厅和省财政监督局检查监督,或接受省纪委和监察厅检查监察,或接受环保部和驻环保部纪检监察局等有关机关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年年不断,监督严格。每年省环保部门的预算及其执行接受省人大财经委“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在线监督”,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省环保厅纪检监察处室全面参与资金和项目的组织管理,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实施和考评的过程监督;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和省财政监督局参与部门会审程序、组织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考评。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项目,不仅收回其项目资金并取消申报单位或可研编制单位三年申报项目或编制可研报告的资格,对基层环保和财政部门在监管中失职的行为依法按纪严肃处理,决不迁就姑息。“十一五”期间,我们收回违规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制裁了2个可研编制单位及其个人环保项目可研编制资格,限制了6个市、县(市)三年或两年报批项目,严肃处理了有关责任人,以儆效尤,震慑很大。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十一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环保规划编制及其实施的关联度和可行性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规划的专项目标任务完成不够理想;二是环保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方法和制度还是雏形,环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环境统计的广泛性和可靠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统计成果的运用和开发等任重道远。

“十一五”时期的规划财务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我们的主要体会是:履职尽责,赢得领导重视;抢抓机遇,争取资金投入;注重协调,形成推动合力;科学规划,提升环保实效;廉洁从政,树立规财形象。

总之,“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环保规划财务工作能力明显提升的时期,是环保投入和整治力度最大的时期,是环保规划财务制度不断深化完善的时期。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包括在座各位的辛劳和智慧。刚才,大会表扬了全省环保规划财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多年来辛勤工作的环保规划财务工作者,以及关心、支持、参与环保规划财务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第二、“十二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基本思路

(一)准确把握“十二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形势

“十一五”圆满收官,“十二五”成功开局,国家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环保,政府环保投入不断加大,这是我们做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矛盾和问题、压力和困难。我省工业化、城镇化持续快速发展,污染物总量减排压力加大,环境质量改善难度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日趋严重,发展与环境矛盾更加突出。全省传统环境问题和新型环境问题复合显现,岷江和沱江干流水质尚未全面稳定达标,小流域污染状况未得到根本好转,部分城市空气污染仍较严重,酸雨未得到有效遏制;以PM2.5、灰霾为特征的大气复合型污染、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土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不断涌现,环境风险不断增加;我省汶川地震灾区、青藏高原区域和部分河流生态损害严重,部分地区生态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不断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依然比较脆弱;环保投入仍然不足,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薄弱,农村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应急机制与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国家对我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环境投诉大幅上升,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迎难而上,切实把环保规划财务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全面把握新时期规划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提升我省环保执法监管能力的重要时期。全省环保规划财务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夯实环保事业发展基础,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改善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为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做出新的贡献。

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环保规划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又快又好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牢牢把握“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原则,以落实好“十二五”环保规划为根本,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污染减排,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环保规划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1号),全面加快实施《四川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规划》、《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等各项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努力完成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力争规划的主要指标完成率达到80%以上。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1号)中“各级征收的排污费重点用于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调动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努力争取各类环境保护投入,力争“十二五”时期省级以上的环保投入比“十一五”翻一番。重点强化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搞好环保规划实施与环保资金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财务制度机制,为“十二五”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投入保障。

第三、当前环保规划财务的重点工作

“十二五”环保规划已经全面实施一年半了,关键在后期的实施及其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环保规划财务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宏观意识,切实提高综合参与水平。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管理的综合性、整体性,加强统筹协调、宏观调控是新时期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环保进程告诉我们,环保部门在宏观调控和宏观政策制定中参与程度越深,发挥作用越大,环境保护工作越主动,成效越显著。环保规划是参与宏观决策的重要平台。规划财务部门是环保重大决策和规划制定的直接参与者,必须进一步更新规划理念与技术方法,抓好战略研究与形势分析,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在推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民生改善中大显身手。

(二)突出规划引领,确保工作有序有效。《规划》是“十二五”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要做到编、施并重,谋、行、督并举。要抓好“十二五”规划实施,尽快把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同时,要抓紧制定规划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规划年度调度、中期评估、终期考核制度,对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跟踪了解、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中期评估,要对规划内容中不够切合实际的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对抓落实到位的,要予以表扬,予以宣传,以鼓励先进;对抓落实不力的,要分清责任,给予批评,以鞭策落后。要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调度与评估,着手启动“十三五”规划的谋划工作,统筹设计目标指标体系、战略任务体系,投入体系及政策法规体系的研究框架,为深入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奠定基础。环境功能区划是环保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抓紧编制我省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也要编制本区域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责。要积极开展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在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三)突出项目带动,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环保是一项需要大量投入的事业,我省环保历史欠账多,必须统筹各方面资源、加大投入。要抓住国家和省加强城乡统筹、加大环保投入的历史机遇,抓好资金投入与项目建设。为把“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规划设计了9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各级规划财务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抓好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一年解决几个关键性问题。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业务用房项目,这是加强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石,是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载体。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国家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的直接体现。大家知道,国家历来对基本建设控制十分严格,不断重申并强调国家基本建设的规定要求,不断严格对政府办公和业务用房建设的标准规范。与此同时,国务院能够批准同意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千载难逢。环保部门建立近四十年了,环保业务用房一直无从解决,在这几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背景和形势下,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能够开这个政策口子,并通过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建设项目资金,分期分批解决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问题,十分难得。环保业务用房,长期制约着环境监管执法,成为环保能力建设的最大制约因素。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也必须珍惜,切实把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办实办好。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在“十二五”末期,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建成我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解决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努力提升环境管理支撑能力和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

(四)突出绩效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投资绩效是衡量投入产出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到钱是本事,融到资是能力,花好钱是硬功夫。花好钱的标志是显出绩效。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环保部门在管理项目方面的经验还不足。当前,资金投入总体不足和资金使用不好两种现象并存。今年上半年审计厅对我们去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给我们提出了一些整改意见要求,十分中肯,很有必要。因此,如何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资金的环境效益,形成项目运作的良性循环,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不能只重视“要钱”而不重视“花钱”,不能只重视项目申报而不重视项目实施,不能只管项目建成不管工程运行效益。我们要以“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为契机,坚持项目编制申报和项目实施监管并重,坚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重,制定、修改并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项目管理体系、资金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我们还要重视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要研究制定切实措施,完善社会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保事业中来。

(五)突出预算管理,促进预算工作转型。部门预算对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有序运转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各级环保规划财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跟踪研究,立足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需求,加强战略谋划与重大项目论证,提升对重点工作的经费保障能力。要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透明性,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要抓好预算执行的问题。要来了钱,花不出去,看不到效益,是无法向政府和人民交代的。要大力推进预算执行的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对预算执行好的部门和单位,其预算要优先考虑、重点保障;对预算执行较差的部门和单位,项目预算一律不得增支,并压缩下一年度预算。环保厅机关要带头执行,在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中率先实行奖优罚劣,推进预算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升。

(六)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当前,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资金规模大幅度增长,资金安全、效益风险日益凸显。各级环保部门尤其规财系统,要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实现资金管理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坚持效能第一、效益第一。要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建立资金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决策咨询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着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业务、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和监督检查全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责和权限。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全过程监管,对多层转包、虚报冒领、成果管理缺位、脱离监管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移送纪检和司法部门。要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推进财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发挥免疫功能作用。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同志们,“十二五”环保规划宏伟,“十二五”环保形势喜人。全省环保部门,尤其是环保规划财务系统,要紧扣方向、突出重点,在宏观上把握实现规划目标的整体推进力度,在微观上从我们当前正在做的事情入手,围绕大局抓关键,脚踏实地求成效,力争工作有新作为、新突破、新提升,为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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